急症室收費的終極目標
根據醫管局調查,有兩成急症室病人有濫用之嫌,總計起來,一年共濫用四十多萬人次,浪費二億公帑。但依筆者與前線急症室醫生傾談,非急症病人使用急症室情況較官方公布為嚴重,達七成之高。在來者不拒的大原則下,部分公立醫院急症室更在日間常設兩名醫生,專為傷風咳嗽、消化不良,以至暗瘡等非急症病人服務。
多年來當局亦努力嘗試用不同方法來減少非急症病人使用急症室,如實施五級分流制度,令部分非急症病人的等候時間,由以往的兩小時增長至三小時,但收效似乎不大。急症室受普羅市民歡迎,究其原因,除了免費外,還有就是醫管局信譽良好、二十四小時服務、輔助服務齊全(如驗血、照X光等),還有就是愈開愈多,全港十八區共有十四間急症室,幾乎「梗有一間係左近」,市民自然因利成便。於是,有建議向急症室病人徵收一百五十元診金,雖與四百六十六元成本仍有差距,但在社會上已引起激烈反響。
筆者在兩大前提下支持急症室收費,首先,收費所得資源不能再投放入個別急症室;其次,隨著收費後使用急症室人次減少,當局決不能藉詞削減現有資源。這樣,透過急症室收費不僅可以減少非急症病人使用急症室,最終更能提高整體醫療服務素質,令真正的急症病人受惠。分析如下:
(一)杜絕收費可能製造更多需求
急症室收費為醫管局帶來一筆收入,但這筆額外收入絕不能再投放入個別急症室,而是放回醫管局的總體資源,再作分配。此舉既可杜絕供應者刺激需求,吸引更多非急症病人使用,結果適得其反,求診人次不減反加。與此同時,實施收費後當局仍要採現行的分流制度,按緩急輕重而治理,明確表示急症室的主要服務對象是急症病人,非急症病人絕不能因付款而獲優先處理。
(二)防止求診人次減少而削資源
隨著急症室收費,可能令部分非急症病人轉投其他醫療服務機構,如政府普通科門診、私家醫院門診或私家醫生。然而,隨著求診人次減少,當局決不能因而按比例削減目前的醫護人手及資源。因為只有醫護人員早已不勝負荷的工作量遞減,才能真真正正給予急症病人合理的照顧。
說穿了,急症室收費的終極目標不是減少求診人次,而是提高急症病人的護理素質,減低入院率;最終,不僅可以有效節省公共醫療開支,同時又能提高真正需要住院病人的護理素質,其長遠效益不言而喻。
試看一下,當急症室求診人次減少,而又保持現有資源。醫護人員便可以對每位真正的急症病人作出更詳細的診斷、檢查和護理,甚至延長入住觀察病房的時間。當急症室醫生及護理人員在充裕時間下照顧病人,最終病人甚至毋須入院,這樣省回的醫療資源要比急症室收費所帶來的額外收益還多。
舉例說,若以一百五十元急症室診金計算,與四百六十六元成本相比,政府需要補貼六成八。但以一個入院病人計算,每天住院收費六十八元,但成本約為一千七百,政府補貼達九成六,隨著病人住院時間愈長,政府補貼更多。相比急症室收費所節省的二至三億元,減低入院率所節省的資源,更是大巫見小巫。但話得回來,一旦實施收費來減少非急症的求診人次,當局必須同時考慮一套有效的配套設施,協助提高基層醫療服務水平,讓非急症病人在辦公時間以外能有其他醫療機構提供適當服務。
由此可見,急症室收費與否,絕非一個單獨課題,而是全盤醫療服務體制的一環,互有關連。只要急症部門這個環節能夠勝任一個負責任的把關者角色,醫護人員與病人最終同樣受惠。另外,若從收費所得的額外資源毋須上呈政府庫房,而是重投醫管局內運用;與此同時,政府亦不會因收費所得而相應削減現有撥款;最終政府便可在毋須增撥資源的情況下,改善醫療服務素質,絕對是一個三贏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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